毫无疑问,面临强大的国企,民营企业纷纷败下阵来。
今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曾有规范灰色收入的提法,后因有人大代表提出不同意见被删去。但这些都只改变居民内部的收入再分配,并不影响居民部门收入的总量,因而并不影响国民收入总量统计。
我们并不需要灰色收入的概念,来为他人及自己开脱。隐性收入的复杂性在于,它肯定都是不合法的,但未必都是完全不合理的。由此可见,不仅隐性收入即偷逃税的收入是违法的,阳光收入即依法纳税的公开收入,未必就都是合法收入,因为它可能触犯了其他法律规定而成为非法所得。再比如,现今社会上普遍存在的商业贿赂,即当事人如经营管理人员、采购销售人员、验货员、监理人员、财务审计人员、认证人员、工程监理人员等在法人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中,利用职权暗中收取折扣、回扣或其他形式的好处,按照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规定,属于商业贿赂范畴,也是属于违法犯罪收入。如中、高端劳动报酬很多采取了隐性收入的形式,这肯定是违法的。
法律要求个人收入必须对税务机关公开,进行纳税申报。按照刑法第二百零一条逃税罪的相关规定,不仅要追缴逃税所得,还要处以罚款。治理手段应当是鼓励达标者或标内者,限制或淘汰未达标者或标外者。
这次危机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形成倒逼机制的难得契机。过度消耗和污染既可能出现在小企业,也可能出现在中型和大型企业。如果说现有经济发展方式在高速增长期尚能维持,一旦转入中低增长期,其实质性转变势在必行。正确的政策不应以规模大小和技术水平高低为尺度,而应以消耗、污染、安全、质量等标准为尺度。
同时应认识到,这些挑战中包含的机遇更多。显然,我们对解决资源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都应该有一个大的转变:不能仅看成是被动地应付外部压力,而是我们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
一方面,资源环境压力依然很大,另一方面,解决资源环境领域的突出问题,已成为社会公众的内在要求,例如,青山绿水、优美环境、节约型环保型的生活方式等,正在成为居民生活质量提高的重要内容。于是结构调整的基本手段就成了压小上大。新形势下破解资源环境难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推动技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开放、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统筹谋划、重点突破,尽快形成责任明确、价格有效、法律支撑、政策引导的有利于绿色发展的长效机制。事实上,如果以市场经济中的企业竞争力高低作为判断先进和落后的尺度,则规模大小、技术高低与企业竞争力并无必然联系。
同样重要的是,新体制的确立和逐步完善、技术进步、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显著提高,能够为解决资源环境问题提供体制机制、物质技术和财力上的必要支持。这种政府控制总量、通过市场交易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思路,在治理资源环境其他方面问题时也可借鉴。其中,政府控制碳排放的总量,并以某种方式分配到不同的地区和企业,而地区和企业在完成配额过程中,可通过交易而使减排的社会成本最低化。深化改革,正确处理好一系列重要关系实现上述目标,需要有正确的战略,需要调整和完善相关政策,尤其是需要深化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形成有利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
而近年来碳交易市场的兴起,则是信息技术、交易技术和政府管制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国内社会各界对解决资源环境问题的高度共识,全球范围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新潮流,都是以往少有或不具备的重要条件。
值得关注的是近年来随着碳排放交易而发展起来的配额-交易(cap-trade)机制。这样做的好处是,在实现产能控制、资源利用和环境保护目标的同时,保护原投资者的合理权益,优化配置企业资源。
这种做法在实践中很容易与发展中小企业的政策导向相冲突。企业盈利模式和整个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是慢变量,必须及早着手,持续推进,才有可能在未来增长速度降低时不会出现大的冲击,并成功转入虽增长速度有所回落但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可持续性增强的新发展阶段。缓解资源环境压力,主要着力点要放到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上来,以此平衡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与资源环境约束压力加大之间的关系。以破解资源环境难题为重点,加快发展方式转变,要求因扭曲而偏低的资源价格回到合理水平,要求部分由社会承担的环境损害成本内部化为企业成本,要求在节约资源、提高效率、环境保护上有更多投入,这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企业成本,某些以往由于资源环境价格扭曲和体制漏洞而占便宜过多的企业可能出现经营困难,甚至被淘汰。如果市场进入受到人为限制、竞争不足,即使放开价格,也难以形成正确的价格信号,还可能出现另一种形式的价格扭曲,如某些行政性垄断问题突出的行业,放开价格就可能导致垄断性涨价。在这次金融危机冲击下,我国的经济增长率曾一度下降到6%左右,伴随的状况是企业利润急剧减少,财政收入大幅下滑,失业问题突出。
另一方面,设计新价格机制时,对促进节能减排、缓解收入分配矛盾应更具针对性。从国际经验看,一个国家连续40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尚无先例。
相反,规模大、技术档次高的企业也可能陷入经营困境。由于资源价格上升,加上劳动力等其他要素的成本上升,我国经济将长期面对要素成本上升的压力。
结构调整中鼓励先进、淘汰落后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关系。如阶梯式价格,在保持消费者生活必需部分较低价格的基础上,应主要针对超额消费部分提价,使之兼顾发挥价格积极作用和减缓对普通居民冲击的双重功能,这比较适用于水、电、燃气等日常消费品。
在这一阶段,以工业为主、重工业占较大比重的产业结构格局不会有大的改变,对能源和其他重要资源高需求的格局仍将持续。技术创新推广和产业结构调整取得重要进展。在大小企业的关系上,应倡导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达标的前提下以大带小,大小结合,共同发展。这就对破解资源环境难题、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出了时间上的要求。
因此,价格改革应当与必要的放宽准入改革相配合。推进价格改革,一方面要与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相适应,避免或减少不利影响。
由于以往的资源环境价格扭曲主要表现为价格被人为压低,理顺价格关系在不少情况下会出现某种形式的涨价。在传统的自然垄断行业,也可以通过特许经营权的竞争而使在位者不敢懈怠。
更重要的是,在节能减排和新能源技术创新的全球竞争中,中国可以利用自身在技术准备、市场潜力、产业配套的有利条件赢得先机。资源价格改革与放宽准入、鼓励竞争的关系。
为提高我国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促进经济在更长一个时期内平稳较快可持续发展奠定重要基础。首先,资源环境成本的完全化和较大程度的市场化,将会形成一种倒逼机制,迫使所有企业按照新的尺度调整投入产出结构,实现绿色转型。认识问题、态度问题解决了,挑战就会转为机遇。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普及,使能源资源产品的可交易性大大提高。
例如,在对外开放条件下,石油、煤炭、铁矿石等基础能源和资源产品事实上都处在全球市场体系之中,即使以某种方式对国内外市场隔开,也无法避免来自国际市场的竞争。而要在这些方面取得大的进展,则需要正确理解和处理好一系列重要关系
当然,积极财政政策的贯彻执行中,也表现出一些问题。国有经济战略性改组带来了大量的下岗分流人员和失业压力。
2.建成了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办成了一些多年想办而未办成的大事 --在国债资金支持下,对大江大河大湖进行了大规模的堤防工程建设和水毁工程修复。3.调整部分税收政策,支持外贸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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